第213章 戳我脊梁骨_重回1984赶山狩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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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213章 戳我脊梁骨

  自从余得金知道余秋堂搬家的日子后,便每日都来忙碌,从早上一直干到晚上很晚。

  在帮大家做家具。

  余秋堂也是难得和父亲相处这么久,得以全程观看父亲干活。

  他不得不感叹,父亲别的不说,这干活的麻利程度,真的要远远秒杀他很多。

  他本来和余秋江是帮着打下手,觉得两个人也都是手艺人,不会笨手笨脚,啥都做不好。

  但跟着做了段时间,才发现真是隔行如隔山。

  别说他,就是余秋江这个铁匠师傅,也根本跟不上趟。

  完全被父亲拉到后面。

  没办法,两人只好端正态度,认真做起下手,没想着继续出风头。

  闲暇时刻,余秋堂便拉着大姐和三姐一起研究起后院的养殖事业。

  这也是他之前建院子时就想好的事。

  只是当初想着给三姐一个谋生的方法,他养着三姐肯定是没问题,只是短时间内,三姐或许还能承受,但时间长了,定会不舒服。

  自己能干活,谁愿意一直被人养着,做混吃等死的懒虫呢。

  三姐一直是个勤劳的人,让她寄人篱下,比杀了她还难受。

  要是能给她找个事情做,让她有发挥价值的机会,这样她才生活的更开心,也更舒坦。

  没想到现在多了个大姐,那就顺便让她们一起吧。

  他这几日已经彻底想清,大姐肯定是不能回去,山高皇帝远,要是回去出点事情,那他可就真的要后悔一辈子。

  这个时候大山里有很多野蛮事。

  野蛮到常人难以想象。

  如果他们找个什么理由将大姐整死,基本都不会有什么后果。

  不管是这边人过去,还是公安去调查,都调查不出个所以然。

  这种事,实在多的难以数计。

  就说大姨家的大姑娘,就是嫁了个糟糕的男人,结果刚生下孩子,还没过满月,在月子的时候,那个可怜的表妹就被整死了。

  具体原因他也不清楚。

  只是记得母亲回来说,那个表姐全身都是淤青,很多地方都发黑了,身体肿胀的像个馒头。

  可这边报案,最后还是个不了了之,什么都没查出来。

  法制就像是一条河流,哪怕再是汹涌,都有流不进去的地方。

  没有长时间的浸泡,这个世界就永远有很多干涸。

  至于大姐后续和王有财的事该如何发展,他准备走一步看一步。

  若是那狗日的原因离婚,最好不过。

  反正两个孩子都在这边,他一个也带不走,大姐现在才三十出头,又是贤慧好看,再找个对象并不难。

  若是王有财还想折腾,那他也愿意奉陪。

  他回来半年,一直在处理琐事,现在基本完毕,后续就要开始第二阶段的发家致富,拥有和各种人说话的底气。

  他不觉得王有财那种人能如何。

  后院的两亩地,余秋堂建的相当粗犷。

  若是从上空看,其实就像是一排排的大仓库。

  事实也是如此。

  这边一共建了六个长条形的空房,每个都是长十米,宽五米左右的面积。

  至于具体在里面做什么,他之前没有完全想好。

  就是准备等到搬进来后,和大家商量,需要做什么,就在里面改造便是。

  先打好的就是框架。

  目前家里的动物暂时只有五只林麝,三只狗子。

  狗子很简单,他准备散养在家里,让它们自由奔跑就是。

  包括后面他还准备再添置几个狗子。

  要不东西养多后,家里这么大的地方,靠人肯定是不好处处应对,狗子放进去,可比人警戒多了。

  除了狗子,他还准备养几只猫。

  什么狸花,橘猫,三花,大白最好都养几只。

  黑猫镇宅也不能少。

  他一直很喜欢猫的性格,日常懒懒的,看到猎物则立刻很警觉。

  性格独立,不喜欢粘着人,和人保持一种若即若离的距离,不像狗子那样太过粘人,反而没了自己性格。

  至于牛羊鸡鸭,这些家畜家禽,就看两位姐姐,以及米雅丽将来喜欢养什么,反正这么大的位置,足够她们折腾。

  如果位置还不够,也没关系,可以继续扩大。

  时间过的飞快。

  这几日,家里的气氛格外欢乐。

  人多就是好。

  余秋堂也是难得放松。

  在北方做农民好就好在这里,一年有几个月忙碌,但到冬季,可就真的闲下来了。

  你就是不想闲下来,而是想出去找点事情,也根本没事可干。

  天寒地冻,外面零下二十多度,呼呼的西北风能把人割成碎片,任何想法都会被封杀的温暖的房屋里。

  这个时候,一家人围坐在一起,吃个暖锅,那滋味别提多美。

  暖锅可不是南方人们见的火锅。

  而是一种中间是火柱,周围层层放菜的特殊吃法。

  后期的暖锅都是不锈钢或者铜制,而这个时候的暖锅都是陶制,里面铺好各种蔬菜,肉片,粉条子,等做好后,大家围在一起吃的不亦乐乎。

  余得金因为在这边干活,每天中午都在这里吃饭。

  吃饭的时候,他被围在中间,坐在主位上,周围都是他儿子女儿和外孙,看着孩子们可爱的模样,他的心情也总算从弟弟死亡的悲痛中走出来。

  所谓隔代亲就是这样。

  他一直对余秋堂和余秋实板着脸,甚至对几个姑娘也都没多少笑容,但吃饭的时候,大东和小东两个外孙紧紧挨着他,让他非常享受。

  尤其是小孩子天真,给他碗里夹东西,他就更是心花怒放。

  而余秋堂清楚记得,他以前给父亲夹菜,余得金当场就将碗里饭倒了。

  余得金以前从来不吃别人吃过的东西。

  吃饭时的第三代其实还有小伟和小云,但他们小时候并没享受到余得金这样的待遇。

  也不知是因为他们父母影响了余得金对他们的情感,还是因为他们毕竟不是余得金亲孙子和孙女,对此余秋堂看两个孩子没表现出明显的不开心,他也就没有挑明。

  即使父亲确实因为原因是后者,因此对两个孩子没什么感情,那也纯属正常,本来就是继子,好不容易辛苦养大,却人不见了,媳妇死了,又给他留下两个继孙……

  能辛苦养大,已算是差不多吧。

  余得金也就是普通人。

  余秋堂这些日子,试着将自己代入父亲的角色,发现若不是重生之后的上帝视觉,他或许做的也不见得比父亲好。

  人总是习惯站在道德高度上去评判他人,但又用特殊例外来评价自己。

  悠闲的日子过的飞快。

  转眼就来到腊月六日这天。

  早晨大家都起的很早,出门才看到昨夜偷偷落了一层薄薄的雪。

  很快,家里的亲戚,相熟的邻居,还有王浩峰这类朋友都来了。

  美中不足的是,因为四叔刚去世,还没过百日,暂时无法放鞭炮。

  但依然不耽误大家喝酒吃饭。

  很多女人一起做饭,小孩子们在院子里玩耍,男人们则坐在大房里喝酒。

  二叔那边太忙,但专门派来了余秋山和春萍回来。

  也算是非常给面子。

  余秋堂在酒席上,想着今日和明日也没什么安排,加上最近心情沉闷,也就趁着这个热闹事多喝几杯。

  结果喝的有点多。

  最后竟是神智有些模糊。

  于是便被扶到隔壁去休息,这边就由千杯不醉的余秋江帮照看。

  他不知睡了多久。

  迷迷糊糊还梦到很多人,有米雅丽,也有前世的孩子。

  还有很多朋友,过往,反正乱七八糟。

  直到余秋原进来喊他,他才醒来,头痛欲裂,盯着余秋原看了半晌。

  开始只看对方嘴唇在动,慢慢才听清楚,说是王有财来了。

  余秋堂一下酒清醒许多,他一骨碌爬起身下炕,身体还是摇晃下,差点没扑倒在地,还是余秋原眼疾手快,一把扶住他。

  “你能行吧,堂哥?”

  余秋堂点点头,将余秋原手推开,就着房间的大镜子看了眼自己。

  镜子里的他显得有点憔悴,眼睛微微有些浮肿。

  对着镜子使劲揉揉脸,又就着脸盆里冰冷的水洗洗脸,这才更为清醒。

  刚好听到外面传来王有财的喊声。

  他掀开门帘,顺手拉起门背后的枪,大踏步出去。

  出去后,才发现在他睡觉时,大房吃饭的人们散去很多,就只剩下几个晚辈还在打扑克。

  现在余秋江和余秋山拦着大门口三个人,姐妹们则站在房檐下,焦急地看着。

  孩子们受到惊吓,躲在大人身后,从大人腿缝里偷偷看向大门口的陌生人。

  “大姐呢?”

  “里面呢,没让出来。”余秋原在旁边小声说。

  那边,王有财和随同他一起的两个人,看到余秋堂出来,立刻指着他喊道:“余秋堂,我是来接你姐回家的,你们把我拦住干啥?”

  余秋堂没有立刻回答,脸色冰冷,提着枪缓缓走到前面。

  余秋山和余秋江看他这个样子,连忙一左一右拉住他的手臂。

  “堂堂,你不要莽撞。”

  两个堂哥自然是为他好,余秋堂分别对他们点点头。

  两位都明白意思,这才放开他。

  “江哥,山哥,还有原子,你们都进去吧,外面天冷。”

  “没事,我们在里面呆得太闷,正好出来透透气。”余秋山微微一笑。

  余秋江眼神淡漠,冷冷地看着王有财三人。

  对方是三兄弟,他们也是三兄弟。

  余春杏的事,他们都已经知晓,此时恰恰都喝了点酒,心中正带着一股莽劲。

  他们拉着余秋堂,只是希望他不要冲动到,一枪把人打死。

  酒醉的时候,人可是什么都能做的出来。

  余秋堂知道两个哥哥也是给他长势,虽然他不需要,但也犯不上拒绝。

  也就随他们去了。

  他回过眼神,扫了眼和王有财一起的两个人,眉目间与他有几分相似,大概率是亲兄弟或者堂兄弟。

  和他们这边很相似。

  这也是这年头很常见的一种现象。

  谁家的兄弟多,那这家人就比较强势。

  说到底,在农村里,道理不道理,永远都不是解决问题首要依据。

  武力看起来野蛮,却往往是最有效,最快捷的手段。

  你讲半天的道理,还不如打一架更扎实。

  如果一架不够,没有解决,那就再打一次。

  如果个人不行,就来群殴,群殴不过瘾,就直接家族和家族,村与村之间互殴。

  几百人的械斗,也不是没有发生过。

  王有财看看余秋堂手里的枪,又想起上次被一脚踹飞的恐惧,下意识舔舔嘴唇。

  他也注意到余秋堂身旁的两个兄弟。

  还有后面另外一个。

  余秋山和余秋原还好,虽然个子都行,但一个看起来明显文质彬彬,不是脾气暴躁的料,一个则是半大小子,脸上还是稚气满满。

  但黑着脸的余秋江则完全不同。

  他接近一米八的身高,虎背熊腰,手臂因为长年累月的打铁,变得格外雄壮,比一般人大腿还粗。

  而他的肤色,更是常年被火焰烤的黑红,粗糙,此刻因为喝了酒,竟是隐隐有些微的暗红。

  配着他淡漠的眼神,更是让人不寒而栗。

  气氛一时间显得格外冰冷。

  这时,突然从大房里冲出一个人,捂着嘴一阵猛跑,到院子里的树下面,抱着树就是一阵狂吐,如滔滔江水连绵不绝。

  很快,院子里就弥漫着恶心味道。

  正是喝醉的王浩峰。

  这家伙酒量比余秋堂还差,但特别喜欢喝酒,酒品还行,就是每次喝完都把自己喝成这个样子。

  众人都皱皱眉头。

  余秋堂无奈地对余秋原说,“看着点峰子,不让他坐在上面。”

  余秋原摇摇头,去扶王浩峰。

  这样一个插曲,让这边的气氛稍微缓和些,余秋堂刚起床的戾气,稍微压制一些。

  他目光没有其他两人,只是看着王有财,耐住性子说,“王有财,你和我大姐分开吧。”

  “啥?”

  王有财没明白,反问道:“你说啥分开?”

  “我大姐以后就住这里,不再回去了,你……”

  “不回去咋行,她是我媳妇,一直窝在娘家算什么回事,村里人不得戳我脊梁骨骂?”

  王有财有点激动,“再说了,她不回去,家里活谁来干,总不能等着我一个大老爷们围着锅台转吧,我娶媳妇为了啥?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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